誰有資格在香港聘請外傭?
一般問題任何香港居民均可聘請外傭,條件為每名外傭月入不少於HK$15,000、提供住家住宿及無不良僱傭紀錄。僱主須支付不低於最低允許工資(現為每月HK$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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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ything you need to know about hiring and managing a foreign domestic helper in Hong Kong.
任何香港居民均可聘請外傭,條件為每名外傭月入不少於HK$15,000、提供住家住宿及無不良僱傭紀錄。僱主須支付不低於最低允許工資(現為每月HK$5,100)。
Read full answer如果可能的話,應該——尤其涉及照顧小孩。利用頭一至兩星期進行培訓、觀察和建立信任。示範你的日常流程,展示你希望事情如何完成,在讓外傭獨自照顧孩子前先評估她的表現。
Read full answerOEC(海外就業證書)是菲律賓移工部(DMW)簽發的出境許可文件,凡菲律賓籍工人每次離開菲律賓前往海外工作均須持有,包括放假後返港。沒有有效OEC,外傭將無法合法登機回港。
Read full answer「終止合約」指合約按正常程序結束,包括期滿不續或依約通知終止。「Break Contract」指兩年期滿前提前終止,雙方均受「兩星期規則」約束——須於兩星期內覓得新僱主申請新簽證,或離港。
Read full answer可以。香港法律並無限制僱主可聘請的外傭數目。每名外傭須有獨立的標準僱傭合約及專屬住宿,外傭徵費亦按每名外傭分別計算。入境處將就每份簽證申請獨立審批。
Read full answer重點了解求職者的過往工作經驗、曾承擔的家務職責、與您家庭需求相關的具體技能(照顧兒童、長者護理、烹飪),以及她如何處理困難情況。務必向前僱主索取並跟進推薦信。若為本地轉工候選人,應詢問上一份合約終止的原因。
Read full answer香港外傭的最低允許工資(MAW)為每月 HK$5,100,適用於2025年9月30日或之後簽訂的合約。低於此金額屬刑事罪行。政府每年檢討最低允許工資水平。
Read full answer每份合約結束時,僱主必須支付外傭返回原居地的機票費用,無論合約是正常届滿、提前終止還是涉及續約期間的返鄉假期。建議購買實際機票而非支付現金。
Read full answer需要。標準僱傭合約規定,僱主須每日免費提供膳食,或每月支付HK$1,236膳食費(2025年9月起適用金額),兩者必選其一並列明於合約。支付膳食費時,每月最低現金支出為HK$6,336。
Read full answer回鄉假是《標準僱傭合約》的強制性規定,要求外傭在每份兩年期合約屆滿後,必須返回原居地至少七天。回程旅費由僱主負責支付。回鄉假可在合約期滿後立即放取,或延遲最多一年後放取。
Read full answer外傭每周最少享有一天休息日(每月不少於四天)。若僱主需外傭在休息日工作,須提前48小時通知,並可安排補假或支付額外一天工資。休息日與法定假日、年假各自獨立計算,不可混淆。
Read full answer外傭完成連續12個月服務後,方可享有有薪年假。年假由每年7天起,按服務年資累進增加,最多可達14天。若合約終止,僱主須就未放取的年假支付相應薪酬。
Read full answer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第12條,僱主必須在合約終止後7天內向入境事務處提交書面通知(ID407E表格),此為法律規定。建議同時向警方報告及通知外傭所屬國領事館。外傭遺留的個人物品不可出售或棄置。
Read full answer不需要。除非你親自簽署擔保,僱主對外傭的個人借貸毫無法律責任。根據《放債人條例》,收數公司不得向非債務人追討。若收到騷擾信件,可向公司註冊處投訴;如遭受威脅則立即致電警方999。
Read full answer薪金不得低於最低工資(HK$5,100/月),即使雙方同意亦屬違法。職責必須維持家務性質,指派非家務工作屬刑事罪行。更改住址則可以,但須正式通知入境事務處。
Read full answer外傭在香港每年享有17個法定假日,由受僱第一天起即可放假。但法定假日的**薪酬**須在持續受僱滿3個月後方生效。首3個月內,放假權利不受影響——僱主可不支付當天薪酬,但不可拒絕讓外傭放假。
Read full answer是的。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第9條,僱主須在整個僱傭期間為外傭提供免費醫療——包括非工傷疾病。這超出僱員補償保險的保障範圍,因此需預算自費醫療開支。最常見的解決方案是購買綜合保險,同時涵蓋醫療保障和強制性的僱員補償保險。
Read full answer不可以。外籍家庭傭工被明確排除於香港居留權之外,不論在港工作年期多長。此排除規定載於《入境條例》(第115章附表1第2段),並於2013年獲終審法院確認。通常居住滿7年的規定並不適用於外傭簽證類別。
Read full answer僱主或外傭均可提前一個月發出書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以即時終止合約。雙方須於終止僱傭後7日內以Form ID407E通知入境處。僱主尚須結清所有欠薪、未放年假薪酬,並安排返鄉機票。
Read full answer終止外傭合約時,僱主須支付欠薪、代通知金(如適用)、按比例年假薪酬、回程機票及HK$100/天旅費津貼。服務滿2年因裁員被解僱可獲遣散費;滿5年因非失職原因被解僱則可獲長期服務金。
Read full answer外傭連續受僱滿24個月且因裁員被解僱,僱主須支付遣散費。連續受僱滿5年且非因裁員或嚴重失職而終止合約,則須支付長期服務金。兩者計算方式均為最後月薪的2/3乘以服務年資。
Read full answer可以——外傭跟任何僱員一樣,可提前一個月通知或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來終止合約。終止後兩星期規定適用:她必須在14天內離港或找到新僱主。
Read full answer連續受僱滿5年後,如外傭遭無過失解僱、年滿65歲或因病辭職,僱主須支付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為最後一個月工資的三分之二乘以服務年數,每月工資上限為HK$22,500。
Read full answer係。根據香港法例,外傭必須居住於合約所列明的僱主住址。自2003年4月起,外住安排已全面禁止。僱主須在標準僱傭合約中列明住宿詳情,如地址有變,須以Form ID407G通知入境處。
Read full answer標準僱傭合約(ID407)規定僱主須提供膳食或每月至少HK$1,236的膳食津貼,但並無指定食物種類。菲律賓及印尼外傭的飲食習慣與香港家庭往往有所不同。從第一天起清晰溝通用餐安排,可避免誤解,令日常生活更暢順。
Read full answer搬到新地址後,僱主必須使用 ID407G 表格(修訂住宿及家務職責附表)通知入境事務處。如搬入公營房屋,還需取得房屋委員會或房屋協會的書面同意,確認該物業可容納住家外傭。
Read full answer外傭到達前先寫好家規——涵蓋工作時間、電話使用、膳食、清潔標準和休息日安排。第一天一起逐條討論,解釋原因,並給外傭一份副本。清晰的期望可避免大部分衝突。
Read full answer信任透過清晰溝通、穩定的期望和互相尊重逐步建立。使用零用錢制度保持透明,頭幾星期盡量在場,每天給予反饋。避免設陷阱試探——坦誠觀察和溝通就好。
Read full answer外傭續約後態度轉變屬於關係管理問題,而非法律問題。《僱傭條例》並無規定此類情況的處理程序。常見做法包括私下溝通了解原因、記錄具體事件、重新釐清工作期望,或評估現有安排是否仍適合雙方。
Read full answer一般而言是的。新合約開始前,外傭必須返回原居地最少7天,機票費用由僱主支付。如雙方同意並獲入境處批准,回鄉假可延遲最多一年,讓外傭留港稍後再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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