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借大耳窿|僱主需要還債嗎?【香港指南】
Quick Answer
不需要。除非你親自簽署擔保,僱主對外傭的個人借貸毫無法律責任。根據《放債人條例》,收數公司不得向非債務人追討。若收到騷擾信件,可向公司註冊處投訴;如遭受威脅則立即致電警方999。
概述
外傭向財務公司或私人借貸的情況並不罕見。當借款人停止還款,僱主有時會收到收數信件,甚至有收數人員登門。好消息是:僱主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毫無法律責任,而騷擾僱主的收數公司本身可能已違法。
僱主有法律責任嗎?
沒有 — 除非你親自簽署了擔保書。
僱用外傭本身不會令你為其個人借貸負責。《僱傭條例》(第57章)及《標準僱傭合約》並不包含任何將外傭個人債務轉移至僱主的機制。
關於「介紹人」(referee)的問題:
部分財務公司會要求外傭提供僱主作為借貸申請的介紹人。介紹人並非擔保人。根據《放債人條例》(第163章)牌照條件第13條,介紹人的角色在貸款批出後即告終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明確聲明:「介紹人在任何情況下均不須負責還款。」
即使你曾同意擔任介紹人,你亦無須承擔任何還款責任。
收數公司的行為限制
根據《放債人條例》(第163章)牌照條件第10條,持牌財務公司及其收數人員不得聯絡任何非債務人,包括你(除非你簽署了擔保書)。
向你查詢外傭的下落、向你的地址寄送信件,或向你施壓要求代為還款,均屬違反牌照條件,最高可被罰款 HK$100,000 及監禁2年。
收到騷擾應如何處理
如遭受人身威脅 — 財物損毀、淋油、封鎖門鎖、恐嚇: 立即致電警方:999。上述行為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
如只收到信件、電話或非暴力登門:
- 不要付款。 你毫無法律責任。
- 記錄一切 — 保留所有信件,記下電話及登門的日期、時間及內容。
- 向公司註冊處放債人事務部投訴:
- 電話:2867 2634
- 電郵:mlu@cr.gov.hk
- 一般於10個工作天內確認收訴。
- 向警方放債人事務組舉報: 2860 3574。
- 懷疑涉及詐騙: 警方防騙協調中心:18222。
以書面通知放債公司,清楚列明你並非債務人、未曾擔保借貸,並要求停止一切聯絡。保留副本備查。
如你的地址被濫用 — 若收數公司未經你同意將你的地址用作外傭的聯絡地址,可能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可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pcpd.org.hk)提出投訴。
重要提示
- 你無須向收數人員提供外傭現時的任何資料
- 在未獲外傭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從其工資中扣除款項用以還款,否則違反《僱傭條例》
- 如外傭仍在職,你可私下與她商討,但無義務代為介入
相關法律
- 《放債人條例》(第163章) — 牌照條件第10及13條(禁止聯絡非債務人;介紹人責任)
- 《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 — 刑事騷擾及威脅
-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 — 財物損毀、妨擾
-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 — 濫用地址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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