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非工傷的醫療費用由僱主負責嗎?
Quick Answer
是的。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第9條,僱主須在整個僱傭期間為外傭提供免費醫療——包括非工傷疾病。這超出僱員補償保險的保障範圍,因此需預算自費醫療開支。最常見的解決方案是購買綜合保險,同時涵蓋醫療保障和強制性的僱員補償保險。
概覽
這是最常被僱主誤解的責任之一。很多人以為強制保險涵蓋一切,其實不然。你在合約下提供醫療的責任,遠比保險保障範圍為廣。
合約規定
標準僱傭合約(ID407)第9條規定,僱主須在僱傭期間為外傭提供免費醫療。這意味着:
- 所有疾病 — 不只是與工作相關的
- 門診費用 — 普通科診症、覆診
- 處方藥物
- 住院費用(如有需要)
- 專科轉介(醫療需要時)
保險保障 vs 自費支出
| 僱員補償保險 | 自費 | |
|---|---|---|
| 工傷 | ✓ | — |
| 非工傷疾病(感冒、感染) | ✗ | ✓ |
| 牙科(急症) | ✗ | ✓ |
| 牙科(日常護理) | ✗ | 灰色地帶 |
| 懷孕相關 | ✗(產假另計) | ✓ |
| 已有疾病 | ✗ | ✓ |
實際做法
- **公立醫院:**政府診所每次HK$50–100 — 最具成本效益
- **私家診所:**每次HK$300–800 — 較快但較貴
- **額外醫療保險:**每年HK$1,500–5,000 — 涵蓋大部分門診及住院費用
常見情況
- **感冒發燒:**帶她看醫生,支付診金和藥費
- **牙痛:**急症牙科是你的責任;日常洗牙屬灰色地帶
- **慢性疾病:**如在僱傭期間患上,治療費由你承擔
- **選擇性手術:**美容或非必要治療一般不在範圍內
重要提醒
- 此責任不論外傭受僱一個月還是兩年均適用
- 外傭生病時拒絕提供醫療屬違約行為
- 很多僱主發現購買額外醫療保險比兩年間的自費醫療更划算
- 保留所有醫療費用收據——對稅務記錄和任何糾紛都有用
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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