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可以以旅遊簽證入境香港,然後轉換為工作簽證嗎?
作者:Monica Chan
快速解答
不可以。從海外聘請的外傭必須在來港前取得工作簽證,並以該簽證入境。持旅客簽證來港後嘗試在港轉換為外傭身份,並不獲批准,且根據《入境條例》(第115章)構成非法工作。此規定有別於本地轉工——後者涉及已持有效外傭簽證並合法在港居留的外傭。
概述
偶有僱主或外傭詢問,能否以旅客簽證飛往香港,再在港申請工作簽證。答案是不可以,並無此機制,嘗試這樣做對外傭和僱主均可構成刑事罪行。
海外聘請的法律規定
新聘海外外傭的程序不可更改:
- 僱主代表外傭向入境處提交外傭簽證申請(可直接辦理或透過持牌職業介紹所)
- 入境處審批申請
- 入境處向外傭原居地發出入境許可
- 外傭持該入境許可來港入境
- 入境後方可開始受僱
外傭在取得批准入境許可並以其入境前,不得受僱或開始任何工作。入境處並無機制讓以旅客身份在港人士在港轉換為外傭。
為何旅客簽證不可行
旅客簽證(或免簽訪客入境)附帶條件:持有人以訪客身份入境,並非以工作為目的。以旅客簽證在港從事任何工作(包括擔任外傭)根據《入境條例》(第115章第38條)屬刑事罪行,外傭和僱主均面臨被檢控的風險。
此外,入境處不受理現以旅客身份在港人士以此方式申請更改身份為外傭的申請,申請必須透過標準的海外程序辦理。
海外聘請與本地轉工的分別
有一種情況是已在港的外傭可為新僱主開始工作:本地轉工。但這與持旅客簽證入境截然不同:
- 本地轉工中,外傭已以有效外傭簽證合法在港居留,簽證為前一位僱主所發出
- 其現有合約即將届滿,新僱主須在該合約的最後四星期內遞交申請——合約一旦完結,轉工途徑即告關閉,改為適用兩星期規定
- 新僱主代其申請新的外傭簽證,外傭現有的合法外傭身份是申請基礎
持旅客簽證的外傭並不具備上述合法的外傭身份,所處法律處境截然不同。
詳情請參閱海外聘請與本地轉工的分別。
若速度是優先考量
海外聘請程序耗時——由決定聘請至外傭抵港通常需約三個月。當中大部分時間用於原居地的手續,而非入境處本身的處理,此時間表並無合法的捷徑。
若家庭需要盡快得到協助,最實際的選擇是考慮本地轉工候選人——她已在港持有效外傭簽證,且現有合約即將届滿,無需等待海外處理期。
對您的實際影響
- 從海外聘請的外傭必須在來港前取得工作簽證——並無在港將旅客簽證轉換為外傭身份的機制
- 持旅客簽證在港工作根據《入境條例》(第115章第38條)屬刑事罪行——外傭和僱主均面臨法律風險
- 入境處不會在港受理旅客身份轉換外傭申請
- 若速度是優先考量,可考慮已在港的本地轉工候選人——詳見海外聘請與本地轉工的分別
- 有關海外聘請時間表,請參閱聘請外傭需要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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