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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在香港可以執行哪些長者照護職責?

作者:William Wang

快速解答

外傭可以為家中長者提供個人護理,包括洗澡、穿衣、餵食、提醒服藥及陪同覆診等,作為其家務職責的一部分。外傭並非持牌護士,不能執行臨床程序,例如需要無菌技術的傷口護理、導管管理或注射。界線在於家庭護理與醫療護理之間的分別。

概述

許多香港家庭聘請外傭,目的是協助照顧需要日常支援的長者家庭成員。標準僱傭合約(ID407)以「家務」廣泛涵蓋職責,並未逐一列明具體工作。這在實際上帶來一個問題:僱主可以合理要求外傭為長者做什麼,而家庭護理與醫療護理的界線在哪裡?

外傭可執行的長者護理職責

以下職責一般屬於外傭工作範疇,前提是外傭表示願意並已於受聘時討論:

個人衛生與日常護理:

  • 洗澡、淋浴或抹身
  • 穿脫衣物,包括處理鈕扣、拉鏈或壓力襪
  • 口腔護理(刷牙、假牙護理)
  • 洗髮及梳理儀容
  • 失禁護理——更換成人紙尿片及維持衛生
  • 皮膚護理——塗抹潤膚產品、留意壓瘡(但壓瘡的治療需要醫療介入)

行動能力支援:

  • 協助移位(由床至椅、由椅至廁所),採用正確技術
  • 陪同如廁及監察安全
  • 按物理治療師指示協助輕度運動或步行
  • 輪椅協助

飲食與藥物:

  • 準備符合飲食或吞嚥要求的膳食
  • 為不能自行進食的長者提供餵食協助
  • 提醒服藥——在正確時間提醒長者按處方服藥
  • 遞交藥物——從預先分配的藥盒取藥交予長者
  • 監察水分攝取量

陪伴及認知支援:

  • 陪伴及對話
  • 朗讀、玩簡單遊戲、陪同散步
  • 協助輕度認知障礙患者定向(提醒日期、地點、日常規律)

覆診及社區外出:

  • 陪同前往診所或醫院
  • 乘搭交通時協助輪椅或輔助設備
  • 代為取藥(須有適當授權)

超出外傭工作範圍的事項——需要臨床培訓的職責

外傭並非註冊護士或醫療專業人員,以下職責超出外傭工作範圍,須由合資格醫護專業人員執行:

  • 需要無菌技術的傷口護理——處理有感染風險的傷口、清創或處理手術部位
  • 導管管理——插入、調整或沖洗尿道導管
  • 注射及靜脈管理——注射(包括胰島素注射)或管理靜脈輸液
  • 管飼護理——插入或管理鼻胃管或胃造瘻管
  • 氣道抽吸——為有呼吸道問題的患者進行氣道抽吸
  • 複雜藥物管理——未經藥劑師指引分割或研碎藥物、管理複雜多藥物療程

僱主不應要求外傭執行臨床職責。若需要此類護理,應安排地區護士、家居護理護士或日間護理中心,與外傭的家居支援配合運作。

受聘前設定明確期望

長者護理要求是受聘前最重要的討論事項之一。外傭在長者護理方面的經驗和意願各有不同。在面試及受聘時:

  • 具體描述長者的狀況及日常護理需求
  • 確認外傭曾執行過哪些個人護理工作
  • 討論情感或體力上要求較高的職責(失禁護理、認知障礙相關行為、需要協助體型較重患者移位)
  • 達到清晰的相互理解——合約涵蓋「家務」,但雙方均應了解在您家庭中的具體含義

有關長者護理相關面試問題的完整框架,請參閱外傭面試問題清單

合約期間護理需求改變時

長者的護理需求往往隨時間增加。若僱主的父母由需要輕度陪伴,進展至需要密集體力護理(例如中風或髖部骨折後),代表外傭的職責發生重大變化。

在受聘時只同意輕度長者護理的外傭,並非自動有義務執行受聘時未有預計的繁重個人護理。僱主應坦誠討論護理需求的變化,提供必要培訓,並考慮是否需要額外的專業家居護理支援。

若護理需求變化過大以致外傭無法單獨應付,或外傭拒絕執行其受聘時未有包括的職責,應透過討論和調整解決,而非在不遵循正當終止程序的情況下解僱外傭。詳見外傭患重病時僱主的責任,了解合約期間的醫療狀況如何影響僱傭關係。

對您的實際影響

  • 外傭可執行廣泛的長者護理工作,包括個人衛生、行動協助、提醒服藥、膳食準備及陪伴——均屬工作範疇
  • 臨床職責(需要無菌技術的傷口護理、導管管理、注射、管飼)超出外傭工作範疇,須由合資格專業人員執行
  • 在面試及受聘時清楚說明長者護理期望——有關長者護理相關問題,請參閱面試問題清單
  • 若長者在合約期間護理需求顯著增加,應坦誠討論並考慮補充專業家居護理——不應在未經討論的情況下自行增加職責
  • 標準僱傭合約(ID407)以「家務」廣泛涵蓋職責;雙方在合約開始前應清楚了解具體的長者護理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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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並不構成法律、移民或專業意見。相關規定會不時更新,各個家庭的情況亦有不同。如涉及個別情況,請參閱下列官方資料,或與我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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