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換僱主幾時開始申請?
Quick Answer
申請窗口係喺合約到期前四星期開始——唔係更早,亦唔係要等到期先可以做(資料來源:immd.gov.hk)。遞交必須親身到入境事務處外籍家庭傭工組,並帶備工人原本護照。GMA可以憑授權書代你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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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 calculator →窗口:合約到期前四星期,唔係更早
入境事務處講得好清楚:外籍家庭傭工完成兩年合約後申請轉換僱主,可以喺合約到期前四星期內遞交。呢個係一個明確嘅時限,喺immd.gov.hk上有清楚列明,入境處喺公告中亦重複強調過。呢個窗口唔會更早開放,亦唔係話你想早遞交就得——太早交,入境處唔會當係正式接受嘅申請程序。
最多僱主誤會嘅地方
好多僱主以為兩個做法之一:一係想幾時開始搞就幾時開始,一係以為合約未到期就乜都做唔到。**其實兩個都唔啱。**入境處嘅原文係「可以喺合約到期前四星期內」申請——即係話呢個窗口係喺到期_之前_就開,唔係等到期先開。無論你係太早或者太遲搞,錯過呢個窗口,隨時令一個簡單嘅交接變成逗留身份問題,因為工人嘅逗留限期通常係到合約完結後兩星期,或者以較早者為準。時間搞錯,唔止係遲少少,隨時要多等幾星期先可以重新申請。
點解僱主會攪亂咗
呢個混亂有部份原因係另一條相似但唔同嘅規則。如果係同一個僱主續約,一般可以喺合約到期前八星期內申請——係轉換僱主窗口嘅兩倍。試過幫工人續約嘅僱主,腦裡記住八星期呢個數,好自然會以為轉換僱主都係一樣。但唔係咁——轉換僱主用嘅係較短嘅四星期時限,兩者唔可以當係同一件事。
申請實際需要啲乜
呢個係僱主最容易出錯嘅地方。申請必須親身去入境事務處外籍家庭傭工組遞交,而親身遞交嘅話,必須帶備工人原本嘅旅行證件——唔係影印本,唔係手機相。冇帶原本護照,一趟白行,時間仍然係咁樣流失。入境處嘅程序亦確認,申請可以由獲授權人士代為遞交,唔一定要僱主或工人親身出馬每次。
呢正正係GMA可以幫你處理嘅部份。我們會以你嘅授權代表身份,負責親身遞交申請——事先確認正確文件、核實你嘅合約情況適用邊個窗口,再親身去入境事務處遞交,唔用你或工人親自排隊。
有一點呢篇文章冇涉及:你工人嘅合約係完成咗先結束,還係提早終止,會影響轉換僱主之前需要辦嘅其他手續。呢個分別有獨立解答——唔好以為四星期窗口係你同新工人之間唯一嘅一步。
錯過窗口會點
工人嘅逗留期限係跟合約走,唔係跟人情或者好意。窗口一過,你就唔止係「遲少少」,可能要面對一段工人冇合法逗留或工作基礎嘅空窗期。對於依賴工人持續在職嘅家庭嚟講,呢個空窗期就係搞錯時間嘅真正代價。
GMA點樣幫你處理
GMA喺沙田經營23年,一直處理轉換僱主同終止合約嘅個案。我們會確認你合約適用嘅正確窗口,準備授權書,並親身去入境事務處外籍家庭傭工組代你遞交——原本護照隨身、預約妥當,一樣都唔會漏。你只需要一個聯絡人,唔用排隊等籌。
準備好搞清楚時間表未?
唔好等到四星期窗口過咗先發現搞錯日期。即刻同GMA了解你工人轉換僱主嘅正確時間安排。
仍有疑問?
歡迎隨時聯絡我們,我們會直接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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