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合約
僱主何時須向外傭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Quick Answer
外傭連續受僱滿24個月且因裁員被解僱,僱主須支付遣散費。連續受僱滿5年且非因裁員或嚴重失職而終止合約,則須支付長期服務金。兩者計算方式均為最後月薪的2/3乘以服務年資。
外傭可以不經通知辭職嗎?
Quick Answer
可以——外傭跟任何僱員一樣,可提前一個月通知或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來終止合約。終止後兩星期規定適用:她必須在14天內離港或找到新僱主。
轉換僱主幾時開始申請?
Quick Answer
申請窗口係喺合約到期前四星期開始——唔係更早,亦唔係要等到期先可以做(資料來源:immd.gov.hk)。遞交必須親身到入境事務處外籍家庭傭工組,並帶備工人原本護照。GMA可以憑授權書代你辦理。
前女傭走佬後財務公司追上門點算?
Quick Answer
債務唔關你事。持牌放債人及收數公司唔可以向法律上無欠債嘅人追數,即使你做過介紹人,都永遠唔需要還款。可向放債人投訴,或致電公司註冊處放債人組 2867 2634,亦可報警。違反牌照條件最高罰款 $100,000 及監禁 2 年。
在香港如何終止外傭合約?僱主須知
Quick Answer
僱主或外傭均可提前一個月發出書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以即時終止合約。雙方須於終止僱傭後7日內以Form ID407E通知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僱主尚須結清所有欠薪、未放年假薪酬,並安排返鄉機票。
終止外傭合約時僱主須支付哪些款項?
Quick Answer
終止合約時,僱主須支付所有欠薪、代通知金(如未給予一個月通知)、未放年假薪酬,以及外傭返鄉機票。服務滿24個月可能須付遣散費;滿5年則可能須付長期服務金。
終止合約後外傭的簽證會怎樣?
Quick Answer
外傭合約終止後,其簽證即不再適用於原僱主。外傭須於終止僱傭後兩星期內或簽證屆滿前離開香港(以較早者為準)。逾期逗留屬刑事罪行,最高可處罰款HK$50,000及監禁兩年。
外傭未完約可以轉換僱主嗎?
Quick Answer
可以,但須先正式終止現有合約。現任僱主須給予一個月通知或代通知金,並於七天內以ID407E通知入境處,新僱主再申請新簽證。終止後外傭適用兩週規則。
什麼是即時解僱?僱主何時可即時解僱外傭?
Quick Answer
即時解僱是指無須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即可立即終止外傭合約。只有在外傭嚴重失職時才屬合法,包括故意不服從、不誠實、欺詐或慣性疏忽職責。僱主仍須支付欠薪及返鄉機票,僅豁免代通知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