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外傭享有哪些法定假日?

Quick Answer

外傭在香港每年享有17個法定假日,由受僱第一天起即可放假。但法定假日的**薪酬**須在持續受僱滿3個月後方生效。首3個月內,放假權利不受影響——僱主可不支付當天薪酬,但不可拒絕讓外傭放假。

概覽

法定假日是政府憲報公佈的公眾假期,香港所有僱主均須讓外傭放假。與年假不同,法定假日自受僱首日起即適用,但首三個月的薪酬安排有重要區別,僱主須留意。

17個法定假日

截至2025年,香港每年共有17個法定假日

  • 元旦
  • 農曆新年(三天)
  • 清明節
  • 耶穌受難節、耶穌受難節翌日及復活節星期一
  • 佛誕(勞動節)
  • 端午節
  •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
  • 中秋節翌日
  • 國慶日
  • 重陽節
  • 聖誕節及節日(聖誕節後第一個週日)

確實日期每年不同,勞工處每年均會公佈最新清單。

法定假日有薪嗎?

受僱滿3個月後: 有薪。外傭可就每個法定假日獲得正常一天的薪酬。

首3個月內: 僱主仍須讓外傭放假,但毋須支付當天薪酬,可從月薪中扣除該日工資。放假本身不可拒絕或改為工作日。

簡言之:放假權利自受僱首日起生效;有薪的權利則在持續受僱滿3個月後方生效。

若外傭需在法定假日工作怎辦?

若僱主確需外傭在法定假日工作,須:

  1. 提前至少 48小時 通知外傭
  2. 60天內 安排 代替假期(可在原定日期前後)

即使外傭同意,也不可以金錢代替放假——法律規定必須提供實際的假期(原定假日或代替假期)。

重要事項

  • 法定假日與年假每周休息日分開計算,三者各自獨立,不可互相抵銷
  • 《僱傭條例》規定最少17個法定假日;外傭並不自動享有更多的公眾假期,除非合約另有訂明
  • 若法定假日與外傭的固定休息日重疊,僱主須另行安排代替假期
  • 在休息日工作的規則相似但有所不同——30天(而非60天)補假期限,且須書面同意。詳細比較請參閱外傭可否在休息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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