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外傭每周有多少休息日?

Quick Answer

外傭每周最少享有一天休息日(每月不少於四天)。若僱主需外傭在休息日工作,須提前48小時通知,並可安排補假或支付額外一天工資。休息日與法定假日、年假各自獨立計算,不可混淆。

概覽

休息日與法定假日均屬法定權益,不得放棄、以金錢代替,亦不能私下協議取消。無論僱主與外傭之間如何協定,法律訂明的最低標準必須遵守。

每周休息日

  • 最低要求:每周一天休息日(每月不少於四天)
  • 標準僱傭合約(ID407)第6條列明休息日安排
  • 建議雙方事先商定固定的休息日(例如每周日),方便雙方規劃
  • 遇上惡劣天氣(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黑色暴雨警告),政府有具體指引規管當天的休息日安排

法定假日

根據《僱傭條例》,外傭享有所有法定假日的放假權利。截至2025年,香港每年共有 17個法定假日,包括:

  • 元旦
  • 農曆新年(三天)
  • 清明節
  • 耶穌受難節、耶穌受難節翌日及復活節星期一
  • 佛誕(勞動節)
  • 端午節
  •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
  • 中秋節翌日
  • 國慶日
  • 重陽節
  • 聖誕節及節日(聖誕節後第一個週日)

僱主可否以金錢代替假期?

不可以——這是違法行為,並非只屬不良做法。法定假日必須讓外傭實際放假,沒有例外。

唯一例外情況: 若僱主確需外傭在法定假日當天工作,須:

  1. 提前至少 48小時 通知外傭
  2. 在原定假日前後 60天內 安排 代替假期

重要提示

  • 計算一下,外傭每年合計可享有 65天以上的假期(包括每周休息日、法定假日有薪年假)——僱主宜及早規劃排班
  • 要求外傭放棄休息日而不作任何補償或補假,屬違反合約
  • 入境處及勞工處均嚴肅處理違反休息日規定的個案
  • 若外傭在工作期間或因不當取消休息日而受傷,請參閱工傷及僱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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