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外傭每周有多少休息日?
Quick Answer
外傭每周最少享有一天休息日(每月不少於四天)。若僱主需外傭在休息日工作,須提前48小時通知,並可安排補假或支付額外一天工資。休息日與法定假日、年假各自獨立計算,不可混淆。
概覽
- 外傭每7天享有一天休息日,且須連續休息不少於24小時。
- 僱主可與外傭協議在休息日工作,但須提前48小時通知;若外傭不願補假,僱主可支付額外一天工資作替代。建議雙方以書面記錄,方便日後查閱。
- 到港當天已計算為第一天,因此僱主須確保外傭在抵港後7天內可享有休息日。
休假類別有何分別?
外傭受《僱傭條例》(EO)及《僱員補償條例》(ECO)保障,待遇與本地僱員相同。此外,政府訂明的《標準僱傭合約》(ID407)對外傭提供額外保障,因此有若干重要事項須加以了解。
外傭享有多種假期類別,各自獨立計算,規定亦有所不同:
- 休息日 — 每7天最少一天
- 法定假日 — 有薪法定假日(可改至60天內的另一日,但不可以金錢代替)
- 有薪年假 — 按年累進的有薪假期
- 回鄉假 — 外傭於合約續期期間返回原居地的假期,最少7天,可以有薪或無薪方式給予
計算休息日、年假及回鄉假(若協議有薪)的每日薪酬方式如下:
- 月薪 × 12 ÷ 365(如以實物供膳,須加計膳食津貼)
- 截至2026年,最低月薪為HK$5,100(適用於2025年9月30日或之後簽訂的合約),每日薪酬為HK$168
- 膳食津貼現時為每月HK$1,236;若僱主選擇由家庭共享膳食,則毋須另行支付膳食津貼
每周休息日
- 最低要求:每7天一天休息日(每月不少於四天)
- 《標準僱傭合約》(ID407)第6條列明休息日安排
- 建議雙方預先協定固定休息日(如每逢星期日),方便各自規劃
- 到港當天已計算為第一天,僱主須確保外傭在抵港後7天內享有休息日
- 遇上惡劣天氣(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黑色暴雨警告),政府有具體指引,建議外傭留在住所,但不可強制要求。若外傭選擇在家休息,不得要求其工作,除非雙方協議另擇日補假;外傭亦可自願提供協助
- 颱風或黑雨期間,不建議外傭外出,因為或會難以回程
若休息日需要外傭工作怎辦?
若僱主需要外傭在休息日當天工作,須:
- 提前至少 48小時 通知外傭
- 在原定休息日前後 30天內 安排 補假,或支付額外一天工資
重要提示
- 計算一下,外傭每年合計可享有 65天以上的假期(包括每周休息日、法定假日及有薪年假)——僱主宜及早規劃排班
- 要求外傭放棄休息日而不作任何補償或補假,屬違反合約
- 入境處及勞工處均嚴肅處理違反休息日規定的個案
- 若外傭在工作期間或因不當取消休息日而受傷,請參閱工傷及僱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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